非物质文化遗产处

发布时间:2018-12-12 08:47

来源: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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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名称:

非物质文化遗产处

机构职能:

负责人:张 ?雁

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。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、记录、确认和建立名录。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、宣传和传播工作,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。

联系电话:0571-852158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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