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
| 索 引 号 | 002482330/2025-00183 | 公开分类 | |
| 发布机构 |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| 成文日期 | 2025-10-30 |
| 文 号 | 主题词 |
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10-30 17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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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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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》要求,我厅成立工作小组,拟定评估工作方案,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,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,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,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。
联系单位: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
通讯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
邮政编码:310013
联系电话:0571-85215843
附件:
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.wps
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
2025年10月30日